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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必看!交通运送部关于绿通农产品解说汇总

【发布时间:2024-05-03 08:21:38】

来源:八戒体育官网

  全国一致目录内的鲜活农产种类类,依照《关于加强完善和履行鲜活农产品运送绿色通道方针的告诉》(交公路发〔2009〕784 号)、《关于加强完善鲜活农产品运送绿色通道方针的紧急告诉》(交公路发〔2010〕715 号)以及《交通运送部关于贯彻履行国务院布置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疫情联防联控作业的告诉》(交应急明电〔2018〕13号)、《交通运送部办公厅关于对转地放蜂车辆康复履行鲜活农产品运送“绿色通道”方针的告诉》(交办公路明电〔2019〕20号)和《交通运送部办公厅农业乡村部办公厅关于对仔猪及冷鲜猪肉康复履行鲜活农产品运送“绿色通道”方针的告诉》(交办公路明电〔2017 〕77 号)的规则履行。

  别的,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作业的告诉》(中机发12421号)要求,从2018年10月起,运送生猪等活畜禽的车辆不再享用鲜活农产品运送“绿色通道”方针。

  雏鸡、杏鲍菇、种猪、冷冻猪肉、贝壳苗、蚝苗、虾苗、鱼苗、蟹苗、波罗蜜(也作“菠萝蜜”)、秋葵、藕带、螺蛳、章鱼、油麦菜、板栗、西梅、青笋尖、沙果(学名“花红”)、玉米笋、用于制造小青柑茶的小青桔、干花生、切碎的海蜇、人参果、榴莲、圆枣子(学名“野生猕猴桃”)、娃娃菜、紫薯、苹果梨、彩椒、芥菜、干大蒜、金丝绞瓜、鱿鱼、山竹、花生米、玉米粒、甘蔗、小西红柿(小西红柿、圣女果)、加工去皮的豌豆、加工去皮的大蒜、加工去皮的莴苣、蛇果、黑布林、冷冻家禽牲畜肉、观赏性鱼类(如锦鲤,金鱼)、活禽畜、食用蛙类、芭蕉、车厘子、皇帝蕉、香菇、花心薯、冰激凌番薯、米蕉、苹果蕉、粉蕉等。

  《关于加强完善和履行鲜活农产品运送绿色通道方针的告诉》(交公路发〔2009〕784号)规则,享用“绿色通道”方针的鲜活农产品是指新鲜蔬菜、生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为一致方针、便于操作,交通运送部、国家开展变革委经商有关部门,对鲜活农产品详细种类进行了进一步界定,拟定了《鲜活农产种类类目录》。各地应严厉依照《鲜活农产种类类目录》,履行“绿色通道”车辆通行费减免方针。其间,关于鱼类、贝类包括的详细种类,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水产及水产加工品分类与称号》履行;关于猪肉与猪副产品的区别,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履行;关于食用菌的详细种类,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食用菌术语》履行。

  (一)我国树立鲜活农产品运送“绿色通道”的最大的意图,是进步鲜活农产品的公路运送功率,削减运送途中的损耗,更好地处理大众“菜篮子”供给问题。归入全国一致的《鲜活农产种类类目录》、享用“绿色通道”方针的鲜活农产品包括新鲜蔬菜、新鲜生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仔猪、转地放蜂)、新鲜的肉蛋奶等五个大类、128个详细种类,满意了人民大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原交通部、公安部、原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开展变革委、财政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印发全国高功率鲜活农产品流转“绿色通道”建造实施方案的告诉》(交公路发〔2005〕20号)清晰规则:畜禽、水产品、瓜果、蔬菜、肉、蛋、奶等的深加工产品以及花、草、苗木、粮食等不归于鲜活农产品,不适用于“绿色通道”方针。(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751号主张的答复函)

  (二)关于将干果产品归入“绿色通道”方针规模的问题。我国树立鲜活农产品运送“绿色通道”的最大的意图,是进步鲜活农产品的公路运送功率,削减运送途中的损耗,更好地处理大众“菜篮子”供给问题。归入《鲜活农产种类类目录》、享用“绿色通道”方针的鲜活农产品,包括了新鲜蔬菜、新鲜生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仔猪、转地放蜂)、新鲜的肉蛋奶等五个大类、128个详细种类的产品。干果不归于鲜活农产品,不适用于“绿色通道”方针。(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295号主张的答复函)

  (三)把人参果作为鲜活农产品归入全国高速公路物流减免收费的主张,从当时实践看,人参果不在《鲜活农产种类类目录》中,超出了收费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免费规模。从当时各级政府财力状况以及跨省行进车辆需求和谐多个省份的实在的状况看,操作难度很大。假如政府不予补偿,将影响收费公路正常债款归还,并可能面对违约、失期、诉讼等问题,影响社会资本持续出资收费公路的积极性,不利于我国公路交通持续健康开展。(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结束会议期间第BH10288号主张的答复函)

  (四)关于您提出的将小西红柿(小西红柿、圣女果)种类归入《鲜活农产种类类目录》享用“绿色通道”方针的主张,咱们将深入研究,并在下步作业中统筹考虑。(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328号主张的答复函)

  (五)关于给予家禽职业持续享用活畜禽运送“绿色通道”优惠方针的主张,在原有的《鲜活农产种类类目录》中现已包括了活的畜禽。2018年10月,为应对非洲猪瘟疫情,下降公路运送环节的疫情传达危险,鼓舞引导畜禽就地屠宰后以鲜肉方式运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作业的告诉》(明电〔2018〕12号),清晰规则,运送生猪等活畜禽的车辆不再享用鲜活农产品运送“绿色通道”方针。为安稳生猪出产,保证猪肉供给和民生需求,依据国务院有关布置,从2019年9月1日起,运送仔猪及冷鲜猪肉的车辆康复履行鲜活农产品运送“绿色通道”方针。(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942号主张的答复函)

  (六)关于康复鲜活猪、鸭、鸡等农产品公路运送免费方针的主张,在原有的《鲜活农产种类类目录》中现已包括了活的畜禽。为应对非洲猪瘟疫情,下降公路运送环节的疫情传达危险,鼓舞引导畜禽就地屠宰后以鲜肉方式运送,2018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作业的告诉》(明电〔2018〕12号),清晰规则运送生猪等活畜禽的车辆不再享用鲜活农产品运送“绿色通道”方针。为安稳生猪出产,保证猪肉供给和民生需求,依据国务院有关布置,从2019年9月1日起,运送仔猪及冷鲜猪肉的车辆已康复履行鲜活农产品运送“绿色通道”方针。(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613号主张的答复函)

  (七)关于“清晰初加工的肉类产品(胴体、切割产品、猪副产品)适用于“绿色通道”方针,细化《鲜活农产种类类目录》中“新鲜的牲畜肉”规模的主张,依据《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GT/T 9959.1—2019),新鲜的片猪肉(猪白条)、切割猪瘦肉、分部位切割猪肉均归于猪肉产品,其新鲜产品适用于鲜活农产品运送“绿色通道”方针;而猪副产品不归于《鲜活农产种类类目录》内的种类,其运送车辆不享用鲜活农产品运送“绿色通道”方针。(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709号主张的答复函)